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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责任人的追偿权怎么规定
一、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怎么规定
关于连带责任人追偿权的法定规定
关于连带责任追偿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如下:若有两位或多位被告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时,其中权利受损方有权向这些连带责任人请求支付其应当承担的赔偿金总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而对于每一个连带责任人的具体应负赔偿金额,将依据他们各自所负责任的大小来进行确定;如果在确定责任大小方面存在困难的话,则将会按照公平原则,由所有的连带责任人平均承担责任。
然而,只要实际上承担的责任已经超出了自身应负责任的份额,那么该连带责任人就有权向其他的连带责任人提出追偿要求。
至于连带责任的产生,可以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也可以是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首先,所有权人有权利明确并实际具有重大过失的相关债务人就其部分或者全部法律责任义务进行妥善分担和负责,并且负责该项实际事务的债务方,同样也享有向他方相关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正当权益。
此外,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承担责任的连带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其应尽的赔偿责任的行为,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于法途径向法庭提起诉讼,进而在胜诉之后进一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保证自身权益。
其次,若被执行者在执行通知执令期间内依旧未按照已明确的法律执行文书履行其所应尽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负有权力向相关机构广泛查询该名被执行者所持有的例如存款、债券、股票以及基金份额等等私人财物状况与总额。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还将依据具体情节审查决定是否需要扣押、冻结、划拨乃至变价被执行者的个人私产。
而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人民法院在此环节中所开展的查询、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等操作都不能逾越被执行者应当履行之义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三、连带责任人会怎么判
关于连带责任人的裁判结果,这需要根据各个事例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连带责任人在面对对外的债务或者责任时,无需分摊份额,也无权区分先后顺序,他们必须全额清偿相应的金额。在法院进行判决的过程中,他们会依据事例的事实经过、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各方面涉及到的过错严重性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和考量。倘若连带责任人之间已经达成了内部协议,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分担比例,那么在他们完成对外责任的偿还之后,便可依照这份协议进行内部的追偿。例如,在侵权纠纷这样的事例中,如果有多名行为人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并且所有人都被判定为连带责任人的话,那么受害者有权向其中任意一位责任人提出要求,要求其全额赔偿损失。法院将会根据每一位责任人的行为性质、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赔偿责任分配方案。然而,无论怎样,我们都要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关于连带责任追偿的法律规定:当多位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时,受损方可要求他们支付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按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时则平均分担。超出自身份额的责任人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鹤庆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大理州北端,总面积2395平方千米。全县辖六镇三乡,112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县城云鹤镇,距州府所在地大理市136千米,距省会昆明市476千米。县城海拔2196米,年均气温13.5℃,年降雨量959.5毫米。2006年末全县总人口27.01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435人,占总人口的8.3%;少数民族人口181221人,占总人口的67.07%;人口自然增长率5.39‰。鹤庆山川秀美,龙潭众多,资源丰富,被誉为“泉潭之乡”、“鱼米之乡”、“中国名兰之乡”。鹤庆文化传播较早,是茶马古道上的文化重镇。历史悠久的鹤庆乾酒、火腿、猪肝胙等腊味品独具风味;马厂当归久负盛名。“小锤敲过一千年”,人人有手艺,户户是工厂的新华村,曾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是著名的金银铜民族手工艺品集散地,作为省级旅游村的新华白族旅游村是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黄金旅游线上的重要景点。县境内主要矿产资源有金、银、铜、锰、铅、煤、锌、铝土、瓷土等。2006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2亿元,增长12.1%。其中一产增加值46356万元,增长22.8%;三产增加值35950万元,增长7.7%。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361亿元,增长30.0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945万元,增长31.26%;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365亿元,增长32.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76亿元,增长12%;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458亿元,增长19.33%。全社会客运量84万人,货运量220万吨,客运周转量9191万人千米;邮电业务总量1362万元。全县工业总产量11亿元,增长42.8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5.5545亿元,增长18.41%;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产值5.4493亿元,增长80.88%。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长快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原煤18.39万吨,发电量3.28亿千瓦时,水泥0.2万吨,锰矿石9.33万吨,矿山成品金428.97千克,白糖1.3万吨,白酒1889千升,铁合金2.38万吨。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22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45元。主要农产品产量:粮食10.54万吨,鲜茧1841吨,甘蔗11.1万吨,烤烟5万担,生猪出栏33.55万头,蔬菜28981吨,水果7231.8吨,禽蛋1670吨,肉类32458吨,奶类1358吨。全年共签订招商引资项目5个,协议资金1.9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9632万元。接待海内外游客7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100万元。